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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8届毕业生个人办理“校信通”的相关事项           
关于2008届毕业生个人办理“校信通”的相关事项
作者:admin   源自:本站原创   点击数:  更新时间:2008-1-12 19:58:31

各位同学:

2008届毕业生就业高峰已经到来,为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,服务学生应聘就业,移动通信公司将在我校开设“校信通”业务。开通后,我校毕业生招聘信息及其它就业工作信息通过“校信通”在第一时间向毕业生发布。

为方便毕业生在假期和实习期间及时得知招聘信息,我校开始接受毕业生个人办理“校信通”业务,相关注意事项如下:

1、本业务由就业指导中心直接将招聘信息发送给毕业生本人,不经过其他转发环节,方便快捷。

2、参加基本条件:2008届应届毕业生(须为移动用户)

3、自愿参加,每月向移动公司交纳服务费3元(每张业务申请单最多可以填写两个信息接收人,相当于平均每人每月1.5元)。在第一接收人当月话费中直接扣除,不收取任何GPRS流量费。

4、有意向的同学可以持学生证来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(10号楼8楼)申请办理或咨询相关内容。

5、办理时间:200811418日上班时间;下一学期每周五下午。

 

 

就业指导中心

2008112

 

信息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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